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走路看手机在商场车库摔伤,商场被判担责四成,你怎么看「看手机摔倒索赔6万合理吗」

  • 咖啡含乳
  • 2025-03-29 14:43:4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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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位网友好,小编关注的话题,就是关于看手机摔倒索赔6万的问题,为大家整理了1个问题看手机摔倒索赔6万的解答内容来自网络整理。走路...

各位网友好,小编关注的话题,就是关于看手机摔倒索赔6万的问题,为大家整理了1个问题看手机摔倒索赔6万的解答内容来自网络整理。

走路看手机在商场车库摔伤,商场被判担责四成,你怎么看

法院对案件的判决,是要看当事人双方的责任大小的,责任分为全责、同 等责任、次要责任。在次要责任中一般按3/7或者2/8分责,此次案件中法院对于4/6分,已经偏袒了施女士了。如果施女士看着手机,走着碰到柱子上把头碰坏了,商场还要把柱子拆了或者安排专人看管吗? 此事件中,我认为施女士占主要责任。如果她专心走路,可能会发现地面的不安全因素,能够避开有水的地面,不至于造成此次摔伤事件。作为一个成年人,她能够识别危险的存在,并且避免可能存在的危险对她造成伤害。当然,商场没有及时发现或者消除不安全因素,也存在过错,不过它的过错在此次事件中是次要责任。 如果施女士在走路过程中没有看手机,判决结果会另当别论了。

我们常说靠山山会倒,父母靠不了,只有靠自己。难道说出门不是更应该靠自己吗。自己当心是第一位的,应该负主要责任。瞎子在黑夜中打灯笼,那只是古人美好的愿望,不该成为当代人抱怨的依据。睁大眼睛看路,是人对客观事物的敬畏是出门在外起码的要求。

看到这个事件我先问一句:如果是下雨摔倒呢?谁的错?老天爷?

为了避免众人不解,先来回放下同样类似的事件经过:

2016年5月11日18时许,施女士乘电梯来到了某商场地下车库。监控录像显示:她当时身穿黑色及踝连衣裙、脚踏黑色软底凉拖鞋、左手持一部移动手机。

施女士乘电梯到达地下车库后,穿过机动车通道,向北沿东侧步道行走约28步至地下停车场C区-26停车位时摔倒受伤。在路人的帮助下,她被移到了就近的车位处休息。随后,商场管理公司员工、施女士朋友也都相继赶到现场。当日施女士被送去急诊,医生初步诊断,伤情为:左尺骨鹰嘴骨折。

法院判决如下:施女士走路看手机有主要过错,一审法院酌定商场承担40%的责任,赔偿7万余元。不服一审判决,施女士提起上诉。日前,北京市三中院二审维持了原判。

那么根据监控显示画面,一审法院结合生活常理推断认为,施女士是踩到了地面湿滑物质才导致摔伤。



如果现在都可以这样了啊,是不是有点不太合理!商家把路修好,把车库建好,他没有义务还要专门招人帮看着进出车库的人是不是不会走路。如果是因为商家,路况不好,建筑布局不合理导致的,那还有请可原,可是这明显是自己摔倒的,和商家有毛钱关系,那是不是以后所有的人在商场摔倒甚至死亡,商场都要负责呢?

法律要有法律的底线,我相信这只是法院给商场的道德上的名义赔偿费用,否则以后商家还有活路吗?就像最近马路摔倒,路人判陪谁之错,谁之过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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糊涂法官糊涂案!就是因为有这样糊涂法官滥同情受害者,才有这样的无耻之徒!现在不管你在任何地点任何时间摔倒受伤,只要你不要脸去告并找到无底线的律师帮助你打官司,必然会有法官同情你并判你赢!应了那句口号:放飞梦想,勇于追求!去告了就能或多或少得到赔偿,总好过自己一个人承担!以前人民生活水平较差,但人们知道感恩,勇于承担责任;现在生活水平提高了,但人们学会了恩将仇报,推卸责任!

商场担责极不合理 !走路看手机导致摔伤笨理合计也是自己的责任,车库又不是仓库,要在仓库物品把你绊倒摔伤商场安保不到位行,车库平坦地过道你摔伤纯是自已的过失 ! 她看手机摔伤 如果车库担责的话无形中给自已上了保险,早晚有人担责边走边看呗 ! 施女士应该同时起诉手机厂家,不生产手机她也不会看 !起诉商场,没有商场她也不会上这来 ! 太不公正 !谁地责仼就该谁承担 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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